国家公务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历史上,笔试曾按A、B类职位区分,A类需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B类仅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科目及面试安排由招考部门单独通知。自2006年起,A、B类均统一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两门必考科目,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针对不同类别分别命题
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多由地方自主设定,同样包含笔试与面试。笔试内容差异显著,如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及广东等地,普遍采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作为笔试科目;而黑龙江省则增加了综合基础知识作为考试科目之一
准备参加地方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招考简章,以准确了解考试科目及要求,从而制定高效的复习策略。从改革趋势来看,公务员考试正逐步趋向于统一标准化,尤其是强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的核心地位,考生应重点准备这两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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