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满足以下条件者可报考相应级别社会工作者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
1. 高中/中专学历+4年社会工作经验;
2. 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2年社会工作经验;
3.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本科毕业生);
4. 其他专业大专学历+4年社会工作经验;
5. 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社会工作经验
社会工作师:
1. 高中/中专学历+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6年社会工作经验;
2. 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4年社会工作经验;
3.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3年社会工作经验;
4.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1年社会工作经验;
5. 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 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社会工作经验需额外增加2年
高级社会工作师:
1.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职业道德良好;
2.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 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再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注意:工作年限计算截至考试当年12月31日。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报考。视力障碍者(持二级及以上残疾人证)可申请使用读屏软件及专用考场,申请需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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