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各校要在核定的招生计划限额内,根据学校师资力量和教学、住宿条件等实际,科学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生源少、无法开班的专业,在征得学生同意后可自行调整。如突破核定的招生计划,省管助学院校须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其他助学院校须报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招生计划、办学地址、收费标准等须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和宣传资料发布前,省管助学院校须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其他助学院校须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正式发布的招生章程和宣传资料须与审核备案的一致。
二、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立德树人”的办学宗旨,强化责任担当。要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助学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高助学规模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方法举措,确保助学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要强化管理,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要严格遵守独立自主办学原则,不得以联合或合作形式办学,不得转让办学权。要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不得通过中介或非本单位人员招生,不得以高额的招生工作经费挤占正常的教学、学生生活保障经费,坚决杜绝违规招生和恶意竞争情况的发生,不得向考生承诺毕业年限。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将严肃处理。
2023年浙江省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
一、省管助学院校(11所)
二、市管助学院校(19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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