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精神,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3〕9号)、《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3〕5号)要求,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今年我校“专升本”招生计划600人。其中,非联合培养计划200人,联合培养计划400人。全部计划中专项计划为:退役士兵计划111人、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项计划60人、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计划30人,具体专业计划见下表。
二、招生对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
(二)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3年上半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三、报考条件
(一)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15:00-21日17:00。考生(含免试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上“专升本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个人照片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就读(毕业)院校、就读专业(专业名称、代码、专业类),以及是否为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世界技能获奖学生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志愿填报及缴费:所有报名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在3月17日15:00-21日17:00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130元/人),并填报志愿。逾期未完成缴费和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需严格对照附件1《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选择报考专业,所报专业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志愿填报期间,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填报免试录取批次的志愿外,要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须填报普通招生批次志愿。
五、资格审查
按《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执行。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考试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除“免试生”外,其他考生均要参加江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考试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其中,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为上午 9:00-11:30,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时间为下午15:00-17:00。
(二)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采用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300分。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专业门类分为9类,各设置一门考试科目,各考试科目试卷分值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1。考生可根据发布的考试说明备考。
七、录取规则
(一)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统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专升本管理系统”进行。
(二)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按考试大类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超过控制分数线考生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三)按照平行志愿原则,将考生投档至招生高校。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四)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规则,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 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五)专项计划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政策。退役大学士兵录取详见附件2《萍乡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章程》。若“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则在规定时间内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普通计划。
(六)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征集志愿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七)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挂在我校官网(教务处“专升本”)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八、学籍及毕业待遇
(一)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根据江西省“专升本”收费政策,按我校相应专业在校学生收费标准交纳学费(包括联合培养学生),享受普通本科生相同待遇。非联合培养专业学生的培养地点在萍乡学院;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联合培养专业培养地点设在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小学教育联合培养专业培养地点设在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部考生学籍均为萍乡学院。
(二)凡经考试选拔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同等待遇。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附件1:《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修订版)》.pdf
附件2:萍乡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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